6 月 10 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。
日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,介绍了备受关注的《数据安全法(草案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得到的反馈情况,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,就审议草案的三次审议稿拟作修改,例如:
1)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、重要民生、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。
2)进一步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。
3)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的表决通过,是我国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的重大成果。
法案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,数据安全风险评估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,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,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,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,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。
《数据安全法》来了,数据保护,刻不容缓。